讲师任职的基本条件

发布:中华培训讲师网     2016-08-18 13:45:31

1、大学专科毕业以上,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,能担任培训教员工作;

2、能胜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,质量较高,教学效果好;

3、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。

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同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,否则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。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(以取得学历证书为准),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,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,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。正常申报中级职务,任助理级的总年限最低不得少于4年。

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,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、能力强、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,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。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近三年来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,且一般情况下,不得越级申报和“学历、任职年限双破格”申报。破格申报者,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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