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列表

在回宿舍途中员工因病死亡是工伤吗?

发布:王宇平     2016-12-07
 

在回宿舍途中员工因病死亡是工伤吗?

  【案例】

  20164911时许,某电子公司电子工程师刘某感觉身体不适,遂请假于午餐后回宿舍休息至第二天早晨。第二天早上730分,刘某在公司食堂用完早餐后,在回公司宿舍途中突然倒地身亡,经诊断为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。之后,应刘某之妻的要求,该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 20165月, 当地人社局经调查核实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。刘某之妻不服,遂提起行政诉讼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。

  【评析】

  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5条第1款第 ()项规定,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同工伤: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。该法条将劳动者的纳入工伤保险调整范畴,体现出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原则和目的,也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经济补偿的立法目的。但是,该法条将视同工伤,作了严格的限制,即必须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致,以确保工作之间具有密切的因果联系。

  在上述法条中规定的情形之外,,分属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,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: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劳动危险和职业性伤害,而医疗保险则针对的是疾病风险。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,无需劳动者个人缴纳,而医疗保险则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。工伤贯穿着无过错责任原则,而疾病风险则部分需要员工个人承担。

  具体到本案,刘某到公司食堂用餐后,在返回宿舍途中死亡,是在请假期间,且当时并不在工作岗位上,故不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5条第1款第()项视同工伤的情形。但可以按照非因工死亡,根据当地标准获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等补偿。

王宇平(讲师本人)

电话: 4006-158-118

费用:10000元/天(参考价格)

推荐讲师

程渡麟已通过实名认证!
精品讲师
3W元/天
北京
梁天峰已通过实名认证!
精品讲师
4W元/天
北京
刘丹军已通过实名认证!
精品讲师
3W元/天
北京
王大琨已通过实名认证!
精品讲师
6W 元/天
北京
常行已通过实名认证!
精品讲师
3W元/天
北京
卓江涛已通过实名认证!
精品讲师
2.5W元/天
北京
孙郂亭已通过实名认证!
精品讲师
3W元/天
北京
熊鹤龄已通过实名认证!
精品讲师
5W元/天
北京
找企业培训讲师,就上中华培训讲师网
快捷链接
账户管理
新手入门
关于我们

关于中华培训讲师网|法律声明|联系我们|帮助中心|官方新浪微博|站长统计|微信公众平台

中华培训讲师网 版权所有 Copyright(C) SINCE2013 | 客服电话:4006-158-118

京ICP备13051492号-1